上海市青少年校园影视创作实践活动

2024

为贯彻科教兴国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信息化手段创新课外校外活动育人形式与途径,探索面向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需求的课外校外活动项目建设,搭建校园影视创作活动平台,引导青少年学生以影像方式积极开展科学探究实践、传播优秀校园文化,提升影像媒体表达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定于2024年3月-10月举办第十四届上海市青少年校园影视创作实践活动,望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和组织工作,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闵行区教育局、静安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静安区少年宫

活动主题

影像记录成长·光影筑梦未来

参与对象

本市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分设小学、初中、高中3个组别。

小学组:1-5年级(科学发现、校园新闻项目),3-5年级(EFP项目)。

初中组:6-9年级(科学发现/EFP/校园新闻项目)。

高中组:10-12年级(科学发现/EFP/校园新闻项目)。

学生以个人兴趣和能力为导向,自由选择是否参与本活动。

活动内容

1.“科学发现”微视频创作项目(2024年3月1日-6月30日)。

2.校园EFP多机位创作项目(2024年3月1日-10月31日)。

3.校园新闻创作项目(2024年3月1日-7月31日)。

为达成更好的活动效果,活动期间将组织多次线上、线下专题培训与实践体验活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活动规则

01

“科学发现”微视频创作项目

1.组队规则

每个队伍由1-3名学生组成,指导教师1-2人,可跨校组队,活动过程中队伍成员不得更换。

2.活动规则

作品创作阶段:

(1)时段安排:2024年3月1日-5月5日,自主创作视频作品。

(2)创作内容:能发现或关注身边的某个科学现象,以此开展科学探究,或对某个前沿的科学知识开展解析,用短视频形式对其中的科学原理、探究过程、应用场景等进行有科学性、故事性和艺术性地表达。

(3)作品规范:视频短片类型不限;作品结构完整,有必要的片头、片尾、旁白解说等,重要知识点和关键信息可用字幕形式辅助呈现;画面清晰稳定,曝光与色彩正常,音频无噪音;时长6分钟以内;文件要求为mp4格式,画面尺寸为1280*720或者1920*1080,容量小于500Mb。作品要求以横画幅构图拍摄制作。

(4)作品提交:由队伍主创学生填写“校园影视活动报名表”(附件1),将视频作品文件和“校园影视活动报名表”上传到主创学生学籍所在区影视项目负责人邮箱(附件2)。每个队伍创作、提交作品不限;作品要求在本活动开展期间创作,不得使用过往作品。截稿时间为5月5日。

视频作品文件和“校园影视活动报名表”文件需按如下文件名规范命名:组别-区-学校-主创学生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手机。如队伍混合有不同学段学生,则组别应以成员最高学段为准(例如初中和高中生混合组队,则应报名高中组),区和学校以队伍主创学生所在学校为准,队伍各成员具体信息请在报名表中详细填写。

(5)作品初评:2024年5月6-10日,作品由各区初评,每个区择优选拔每个组别50%的作品入围终评。

入围终评名单公布:2024年5月11日起在上海学生活动网通知公告中公布。

☛请师生注意创作过程中安全规范操作各种仪器设备。

终评阶段:

(1)时段安排:2024年6月1日、2日。

(2)活动形式:对每个队伍进行现场拍摄、现场编辑、科学知识答问辩等评测。具体测评方式、各队测评分组时间等将与入围终评名单一并在上海学生活动网中公布。

3.评审规则

作品评审标准(满分60分):

·视频作品反映的科学现象有社会意义和研究价值,探究过程科学规范有创新(30分)

·视频作品结构完整,具备电视节目形态特征(15分)

·视频作品画面清晰稳定,色彩自然,声音干净均衡(5分)

·视频作品表达具有艺术性(10分)

终评标准(满分40分):

·影视拍摄能力(10分)

·影视编辑能力(10分)

·科学答辩(20分)

每个组别按照视频作品评审得分+现场终评得分的总成绩进行排序,评选出入围作品总数的25%、35%、40%为一、二、三等奖。每个组别设“最佳科学发现奖”1个,“最佳制作奖”1个,“优秀指导教师”1个。

02

校园EFP多机位创作项目

1.组队规则

学生自由组队(可跨校组队),3-5人为一队,其中摄像岗位2-3人,导播1-2人;指导教师1-2人。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成员,每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队伍,不得重复参与。

2.活动规则

创作阶段(3月1日—10月7日)

(1)创作要求:以传统EFP设备或者多机位直播软件(雷特宜播/VMIX/OBS等,不限定具体软件和设备)为视频创作平台,队伍在各自学校进行EFP多机位创作,创作内容统一为拍摄一个科学小实验。队伍需将正式创作过程的多机位画面(导播台的多路画面或者直播软件的整体界面)以及最终节目画面(PGM音视频)同时录制下来,所录视频不得经过后期编辑处理(仅允许进行文件容量的压缩)。EFP系统要求有2个及以上的摄像机位,允许在录制过程中切入摄像机信号之外诸如片头片尾等多种提前制作的媒体素材(包括视频片段、角标、字幕、音乐、音效等)以丰富视频节目内容,拍摄允许实景和虚拟场景。视频作品要求画面清晰稳定,曝光与色彩正常,音频无噪声;时长5分钟以内;文件格式为mp4,画面尺寸为1280*720或者1920*1080,容量小于500Mb。作品要求以横画幅构图拍摄制作。

(2)作品提交:由队伍主创学生填写“校园影视活动报名表”(附件1),将“多机位画面视频”“最终节目视频”和“校园影视活动报名表”(以上3个文件为一个完整的作品,缺一不可)上传到主创学生学籍所在区影视项目负责人邮箱(附件2)。每个队伍创作、提交作品数量不限;作品要求在本活动开展期间创作,不得使用过往作品。“最终节目视频”“多机位画面视频”和“校园影视活动报名表”文件需按如下文件名规范命名:组别-区-学校-导播姓名-作品名称/多机位画面视频/报名表)-联系手机。如队伍混合有不同学段学生,则组别应以成员最高学段为准(例如小学和初中生混合组队,则应报名初中组),区和学校以队伍主创学生所在学校为准,具体信息请在报名表中详细填写。

(3)作品初评:2024年10月8日-15日;作品经各区初评,每个区择优选拔50%的优秀队伍入围终评。2024年10月20日起在上海学生活动网中公布入围队伍名单。

终评阶段(10月中下旬)

小学组以现场多机位创作(EFP)形式,现场拍摄一档电视节目。每队活动时长6分钟,活动所用器材设备(传统设备及多机位直播软件各一套)以及拍摄内容由主办单位统一提供。队伍可事先将创作需要的个性化媒体素材拷贝到创作系统中,全屏媒体素材(非现场实拍画面)使用不超过全片20%。

初中组/高中组统一报到后现场抽取创作任务,在120分钟内根据创作任务制定直播拍摄计划{包括自主安排摄像机机位、素材制作(包括节目片头、角标、字幕、音乐、音效等全屏媒体素材)}。完成拍摄计划后队伍依次进行5分钟EFP现场创作,专家将进行现场评审和点评。

3.评审规则

(1)初评环节:

评委对每队提交的初评阶段作品进行评审,满分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摄像设备操控与构图能力(40分)

·导播调控与应变能力(20分)

·节目可看性(20分)

·视频节目结构完整与创作创新性(20分)

(2)终评环节:

评委在现场对每队创作实况进行评审,满分100分,评分标准如下:

·拍摄方案完整性与可执行性(15分)

·摄像设备操控能力(15分)

·摄像画面构图能力(15分)

·导播调控能力(25分)

·节目媒体制作与应用能力(15分)

·视频节目结构完整与创新性(15分)

每个组别按照初评作品评审得分(30%)+现场终评得分(70%)的总成绩进行排序,评选出入围队伍总数的25%、35%、40%为一、二、三等奖;每组别设“最佳导播”1名、“最佳摄像”1组及“优秀指导教师”1名等三个单项奖。

03

校园新闻创作项目

1.组队规则

活动以小组形式开展,每个小组由2-4名学生组成,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成员,每个小组可设指导教师1-2人。

2.活动规则

第一阶段活动:作品创作

(1)创作主题

校园内外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居民社区的志愿服务/睦邻友爱/家风建设等新时代文明实践以及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各类社会活动等均可纳入选题范畴。

(2)活动时段

2024年3月1日-5月30日。

(3)参与形式

每个小组在活动期间最多可提交3部新闻微视频作品(3月、4月、5月每月仅限提交一部)。作品在每月30日前连同“校园影视活动报名表”(附件1)上传到主创学生学籍所在区影视项目负责人邮箱(附件2)。作品文件名需按如下规范命名:组别-区-学校-主创学生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手机

(4)创作要求及作品规范

选题结合生活实际,从学生视角进行新闻的挖掘与创作,体现对社会文化生活的关心和参与,主题思想健康向上;

作品主题明确,内容完整,包括标题字幕、作者信息以及作品主体内容;

作品应清晰体现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和结果等新闻要素;

视频画面稳定清晰,色彩和亮度正常,景别与拍摄技巧运用得当,画面和声音连贯无中断;

新闻现场声清晰,解说吐字清楚,音量调整合理,无需另外配乐;

作品时间长度介于2-5分钟之间;

作品应输出(或通过转码)成为MP4格式,画面尺寸为720P(1280×720)或1080P(1920×1080),文件大小介于180-600Mb之间。

(5)作品评审与选拔推荐

各区影视项目负责人组织区级作品评审,择优选拔50%的优秀队伍各携一部优秀作品入围第二阶段市级终评,入围作品与队伍名单于2024年6月8日前提交。

第二阶段活动:终评创作

(1)创作主题

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围绕“寻访·红色印记”这一新闻报道主题,使用主办方提供的视频与图文资料等素材(也可增加自行采摄的现场采访等素材),运用独特创意和巧妙构思,现场编辑制作一条以红色教育为主题的新闻短片,并撰写切合主题与时长的新闻解说稿;最终以电视新闻节目的形式进行现场演播与展评。

(2)活动时间

   2024年7月1日全天。

(3)活动安排

各组别按照规定时段错时签到和参与(详见实施细则)。

各小组签到后进行抽签以确定电视新闻节目演播展评的顺序。

以小组为单位领取活动资料包,进行电视新闻节目的创意设计并完成策划书;使用相关媒体素材进行节目相关媒体视频的制作并输出指定格式的视频文件(小学组时长30-60秒,初中组45-120秒,高中组60-120秒);

撰写契合主题的新闻解说文稿;

各小组按抽签顺序,使用在活动现场编辑制作的新闻视频短片及撰写的新闻讲稿对各自电视新闻节目的创意设计成果进行演播与展评;评委专家同步进行评审打分。

提示:终评活动中所需的电视新闻节目演播设备由主办方统一协调提供;各小组所需的编辑、摄录等设备由参赛队伍自备。

3.评选要求

按第一阶段入围作品得分(35%)、终评阶段得分(65%)综合评定等第奖;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终评阶段队伍总数的25%、35%、40%;每组别设“最佳主播/小记者”2名。对积极宣传、动员和组织学生参与本届活动的单位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学生在参与活动过程中应全程独立自主创作,不得由家长、老师等非本队伍成员参与作品创作。如发现作品非队伍成员创作,将取消评审资格。

成绩公布:2024年7月下旬在上海学生活动网公布本活动获奖名单。

活动联系人

联系人:许老师(科学发现项目)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长宁区中山西路1247号)

联系方式:13701917589,13701917589@qq.com

联系人:孙老师(EFP多机位项目)上海市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闵行区珠城路168号)

联系方式:13651772981  

联系人:吴老师(校园新闻项目)上海市静安区少年宫(静安区宝山路207号)

联系方式:13917102338  

第十四届上海市青少年校园影视创作实践活动

各区负责人信息表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及负责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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