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回顾
某日,接群众来访投诉,市民刘某与区内某医疗机构产生医疗纠纷。在告知投诉人处理医疗纠纷相关途径后,刘某决定选择做鉴定的方式来明确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同时明确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与其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后收到某区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明确该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与刘某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等规定,本案例属于医疗事故,该医疗机构及其相关的医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区卫健委对该医疗机构及其相关医务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的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中第六章的规定,医疗损害的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第三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卫生监督小贴士
一、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申请做相关鉴定呢?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该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2、在法定期限内向该机构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
二、以上两种鉴定的区别在于:
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明确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事故的严重程度,医疗事故鉴定报告是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相关医务人员行政处罚的依据。
医疗损害鉴定是在提起民事诉讼时,申请法院,委托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会对医院在纠纷中是否负有责任,以及责任大小进行判断,这也是法院裁判如何进行民事赔偿的主要参考依据。
三、存在以下情形,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
1、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超过一年的;
2、医疗事故争议依据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3、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4、涉及刑事上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5、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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