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案件回顾

2024年11月,白领小美在一购物中心发现新开的“日式美容沙龙”正在派发优惠券。“原价3880的全身激光脱毛,现价只要888!”店长小林殷勤介绍:“我们的仪器是日本进口的,绝对安全无痛。”  

当小美第三次来做小腿脱毛时,发现仪器操作员小王正在用手机搜索“激光脱毛后水泡处理”。更让她心惊的是,当她要求查看仪器资质时,店员突然变得支支吾吾,这引起了小美的警觉。

当晚,小美通过“随申办”APP进行了实名举报。接报后,闵行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突击检查该美容机构,现场发现5间美容室内4台标有“AnchorFree”的强脉冲光脱毛仪正在运行,仪器旁贴有“光斑记录表”,记录顾客脱毛部位和收费信息。

经调查:该场所仅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5名操作人员均为中专学历,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使用的强脉冲光设备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但未进行备案;收费单据刻意规避“医疗”“治疗”等敏感词。

处理结果

最终,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台脱毛仪全部予以没收。看似“正规美容店”,却因开展医疗美容项目,触碰法律红线付出沉重代价。

为何脱毛仪操作属于“医疗行为”?

许多人认为“脱毛”只是普通美容,实则暗藏多种风险。强脉冲光脱毛(Intense Pulsed Light, IPL)的医学本质是通过特定波长光能破坏毛囊,是一种“侵入性”操作,可能引发皮肤灼伤、色素沉着等副作用,属于诊疗活动。国家明确将强脉冲光脱毛仪列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分类编码09-03-04),操作需在医疗机构由医师完成。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本案启示:即便项目看似普通,只要涉及医疗器械或侵入性操作,均须合法资质,否则经营场所将面临行政处罚,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生活美容VS医疗美容,你能分清吗?

1.生活美容场所(无需医疗资质)

项目:皮肤清洁、基础护理、美甲、SPA按摩等;

特点:非侵入性,不破皮、不接触血液;

要求:经营场所无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操作人员无医师资质要求。

2.医疗美容(需持证上岗)

项目:激光脱毛、注射肉毒素、水光针、超声刀、线雕等;

特点:侵入性、创伤性,需使用医疗器械或药物;

要求: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操作人员须为注册医师。

非法医美的三大致命风险

1.健康威胁

器械来源不明:可能为走私、山寨产品,易导致感染、烫伤、毁容。

操作不规范:无资质人员误用激光能量或注射剂量,易引发不可逆损伤。

2.维权困难

消费者无法获取病历;即使有发票,项目信息也比较模糊,消费者难以举证索赔。

3.法律连带责任

若消费者明知机构无证仍接受服务,发生纠纷时可能需自担部分责任。

三招识破非法医美

1.提高警惕,辨别项目

凡涉及“破皮、注射、激光、手术”均属医疗美容,生活美容场所一律不得开展!

2.涉及医美,须查“两证”

机构: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人员:医师需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3.留存证据,方便维权

索要病历、收费凭证、药品器械说明书。发现违规,立即拨打12345举报(匿名可受理)。

美丽诚可贵

安全价更高

撰稿:李   荣

编辑:李   荣      黄   祎

审稿:王琛芳      黄伟栋

转载来源:健康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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